支吊架變形較大判定為不具備繼續(xù)承載能力,原位附近增加支吊架。輕微變形支吊架,考慮承載力一定折減后,增設支吊架卸荷。直徑在300以上或多管道重型水管原則不采用吊架形式,盡量改為落地支架。吊架螺栓設置在板下時,易出現混凝土被整體拔出的破壞形式,重型支吊架不允許固定在板下,應固定在結構梁側面。
支吊架螺栓數量不足或托梁強度不足的,原則不在原支吊架上增設拉桿,以增加新吊架,加密支吊架間距卸荷方式解決。
支吊架施工管控要點
重點檢查原材料(螺栓、埋件、型鋼)、支架焊接質量、支架防腐處理、支架安裝位置要求(間距、轉角、防晃)、螺栓(試驗、施工、檢查及驗收)、冷熱水管墊木。
支吊架制作和安裝
(1)支吊架制作完成后,應用鋼刷紗布除銹,再進行刷漆處理。
(2)支吊架制作時,型鋼采用機械切割,切割邊緣處應打磨處理。
(3)支吊架焊接應采用角焊縫滿焊,焊縫高度應與較薄焊接件厚度相同,焊縫飽滿、均勻,不應出現漏焊、夾渣、裂紋、咬肉等現象。采用圓鋼吊桿時,與吊架根部焊接長度應大于6倍的吊桿直徑,雙面焊。
(5)支吊架安裝應平整、牢固,與管道接觸緊密。支、吊架與管道焊縫的距離應大100mm。與設備連接的管道,應設獨立的支吊架,并應有減振措施(柔性連接)。
(6)溝槽連接的管道(主要為消防水管),水平管道接頭和管件兩側應設置支吊架,支吊架與接頭的間距不宜小于150mm,且不宜大于300mm。
(7)設有補償器的管道應設置固定支架和導向支架,其形式和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Copyright ? 2018 安徽海納電力安裝有限公司 皖ICP備18001923號 XML地圖 網站建設